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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重要精神,落实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半年工作会议关于“着力抓问题之翼补短板”的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启动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卫生计生服务行为监管,聚焦事业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一体两翼”(抓党建之体,抓问题之翼补短板,抓改革之翼创特色)战略思维和“两控四改”(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药品虚高价格,改革基本医疗服务模式,改革健康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诊疗服务协作体系,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目标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和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要求,找问题、补短板,精准施策、学做结合,着力整治卫生计生重点问题,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和计划生育服务转型的感受,努力提升卫生计生系统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为实现全省“十三五”时期“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围绕解决重点问题,找准阻碍深化医改和计划生育服务转型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手段、经济方法和市场机制,采取可靠、精准的具体措施,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既要抓好中央政策的落实落地,又要立足湖北实际积极探索可复制的经验模式,既要强化省级层面的政策措施统筹,又要充分调动市、县两级的积极性,既要抓整体推进,又要抢抓政策机遇期,集中解决长期制约湖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短板。

(三)坚持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战略上打持久战,战术上打攻坚战、歼灭战,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既要有完成整治任务的路线图,也要有近期可以实现的阶段性目标。

(四)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为原动力,汇集重点问题涉及的各部门力量,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模式,在实现重点问题各个击破的同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实现“十三五”健康湖北建设目标培育发展新动能。

三、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一)着力整治过度医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公示主要监测指标,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责任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处、妇幼处、基层卫生处)

(二)着力整治乱收费,打击超标准、超范围、巧立名目收费。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各地要强化行业监管,建立诚信机制,及时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责任处室:财务处)

(三)着力整治药品价格虚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动态调整药品挂网价格,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推进药品带量采购,推行药品配送“两票制”,规范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强化药品采购综合监管。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使用和医疗服务行为,逐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责任处室:药政处、药采中心)

(四)着力整治就医格局不合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出台有利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医保报销政策,严格执行医保患者(除急诊外)分级诊疗报销规定,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各地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双向转诊规范开展。(责任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处、妇幼处、基层卫生处)

(五)着力整治计生基层基础不实,促进服务管理转型。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启动基本生育免费服务,深化便民办证制度改革,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试点,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稳定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各地要出台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的文件,17个市州各有1个县市启动基本生育免费服务试点,生育证网上办证率达到100%,省级基本生育免费服务试点县(市)年底取得成效。(责任处室:计生基层处)

(六)着力整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不落实,让计生特殊家庭切实感受党和国家的关怀。细化计生特殊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帮扶关怀等工作措施,落实联系人制度。各地所有公立医院要开通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按规定落实优先优惠政策,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抚慰金发放到位率100%,为每个计生特殊家庭落实帮扶联系人,计生特殊家庭赴省进京上访人数明显下降(责任处室:家庭发展处)

(七)着力整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启动“薄弱”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活动,完善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项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出台加强规范化管理的文件,举办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签约工作机制;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人均经费标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群众获得感。(责任处室:基层卫生处)

(八)着力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监督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和执法部门监督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责任处室:监督处)

(九)着力整治预防接种管理不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合理规划预防接种服务模式,严格认证和审核预防接种资质,落实应种对象“三查三补”和知情同意制度,规范预防接种信息公示和档案管理,强化疫苗全程冷链管理。各地要强化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严肃查处疫苗采购、分发、供应和接种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处室:疾控处)

(十)着力整治基础血防薄弱环节,有效控制血吸虫传染源。实施有螺地带禁牧,推行家畜圈养,控制血吸虫传染源,加快推进钉螺数字化,开展粪检阳性病人个案调查和传播风险监测,巩固基础血防工作。各地要精准掌握全省钉螺分布环境现状和现有粪检阳性病人的流行病学状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有效遏制耕牛复养,严禁家畜到有螺环境放养。(责任处室:血防办)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68月—11月)。各地、各单位参照本方案及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列出本地、本单位的重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

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院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承诺重点问题整改目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69月—11月)。省、市、县三级各自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多种工作方式,对各地、各单位的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量化评分。

(三)直面问政阶段(201611月)。省卫生计生委根据检查评估情况,组织电视直面问政,推进全省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四)目标考核阶段(201612—20171月)。省卫生计生委按一定的权重,将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计入各市(州)年度目标考核成绩。

(五)巩固成果阶段(201612月—201712月)。将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形成制度,实现法规制度的系统化。结合制度建设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组织新一轮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省卫生计生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迅速行动,强力推进。一是要参照省卫生计生委的模式,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要细化工作方案,创新方法手段,明确整治任务,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宣传报道、检查考核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问题。一是要紧扣当地实际,排查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实施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各地要盯紧纠纷频发、隐患突出、群众满意度差的地区和单位,重点督查督办。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每个市州每年挂牌督办的案件不得少于10件。三是要注重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先进经验,正面引导重点问题的整治。

各市(州)2016挂牌督办案件和先进经验,请1031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

(三)多措并举,督促卫生计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卫生计生单位是人民群众感受卫生计生事业改革成果的窗口,也是重点问题整改的主战场。一是要完善卫生计生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建立与单位绩效挂钩的质量考核制度。二是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医务人员和计生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业的自觉性。三是要推进诚信建设,将日常监管情况纳入到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组织媒体深入基层一线跟踪采访,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狠抓卫生计生重点问题的决心、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要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举报作用,健全举报制度,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