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教学医院,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临床教学质量,按照医院继续教育管理的要求,经研究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生条件
第一条 本院只接受正规合法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来院进修。
第二条 临床医师需持有与进修科目相符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有住院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三条 临床护士需持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并原则上工作三年以上。
第四条 医师原则上进修时长不少于6个月,护士原则上进修时长不少于3个月。
二、进修申请与报到
第一条 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电子材料(PDF格式):
(1)完整填写并加盖选派单位公章的《外院进修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与进修科目相符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
(4)选派单位出具的正式介绍信扫描件。
(二)邮件标题须统一命名为“进修申请-技种-姓名-专业-申请时长(例:进修申请-医-王XX-骨科-6个月)”,未按格式命名者不予受理。
(三)材料缺失或信息不完整者,应在收到教学办公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
第二条 审核与录取
(一)教学办公室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流程:
(1)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
(2)协调目标科室核定接收名额及带教安排;
(3)形成录取意见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二)录取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三)审核通过者,发放电子版《进修录取通知书》。
第三条 申请时效
(一)申请人应至少于拟报到日期前30个自然日提交申请;
(二)同一批次申请超接收名额时,按材料提交时间优先原则录取。
第四条 进修人员报到制度
(一)报到时间:每月 1号(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二)报到当天携带申请材料纸质版(复印件)至教学办公室备案。
(三)进修人员应持教学办公室开具的联系函于报到后自行到财务科缴费,收费标准200元/月。
三、进修期间管理
第一条 进修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上班要佩戴胸牌,自觉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监督。熟悉进修科室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条 进修医生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活动,其开具的处方,检验申请单,书写的病历,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必须有带教或升级医师签字。
第三条 进修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如果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在进修期间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调查、核实后,将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第三条 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得改专业或延长进修时间。
第四条 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四、进修结业
第一条 进修人员结业时必须参加培养科室组织的结业考核。
第二条 进修人员应按医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办理离院手续,填写完《进修鉴定表》(附件2)后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查签字,交科教科办理结业手续。凡未经科室和管理部门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人员,本院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第三条 进修结束离院后仍开写医院处方等医疗文书的,发生的一切医疗问题由其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027-86795660(陈老师)
联系邮箱:ly_adult_education@163.com
附件1:进修申请表
附件2:进修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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